2018年佛山租房和无房提取公积金标准调整消息

来源:公积金 2018-07-02 09:45

  7月1日起,佛山租房和无房提取公积金标准将调整,租房提取的租金标准将从每平米的23元/月升至35元/月,每年最高可提取超6万元!无房提取的每年可提取额度也从去年的4320元升至6930元!

  另外,7月起,市民可在手机APP上直接申请支取公积金来支付租金,一次可申请一年的租金总额。

  租房提取:每年最高可提取超6万

  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确定我省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粤建房字〔2005〕58号)规定的普通住宅面积标准及佛山市2017年普通住宅市场租金指导标准,确定我市租房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标准为:住房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144平方米(或套内面积120平方米),每平方米租金标准最高不超过35元/月。超出上述标准部份,由个人承担。

  也就是说,按照144平方米租房来计算,144平方米×35元/月/平方米×12个月=60480元,租房最高一年可提取公积金超6万元!

  执行时间:以上租房提取标准,从2018年7月1日起执行。其他的提取方式和要求,仍按照《关于调整我市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办法的通知》(佛房金管〔2016〕63号)执行。

  无房提取:每年最高可提取6930元

  无房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标准:面积按公租房建造标准(建筑面积60平方米)确定个人为30平方米;每平方米按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最高标准(35元/月)的55%核定。即:每年可提取额度最高为6930元(35元/平方米/月×55%×30平方米×12月)。

  执行时间:以上无房提取标准执行时间为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以该时间段出具的无房证明为准)。一个年度申报一次,申请提取以个人为计;申请时提供由市住建部门出具在我市无房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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