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补认证,应提供:销方“已抄税证明单”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存根联加盖发票专用章两份 关于补认证的申请,说明丢失原因并保证如果找到原件也不再认证,加盖公章,注说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购货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销货方要开具“已抄税证明单”,应提供:加盖“已抄税”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附列资料表 增值税专用发票记帐联复印件加盖发票专用章一份 携带企业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