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固定资产能否合并入账?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18-08-04 14:27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

  问:我公司实行新会计准则,最近购入一批办公家具,金额小到几十块一个,大到几干块一个,全部开在一张发票上。能否将发票上的几项固定资产合并作为一项资产入账?

  答:《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一固定资产》第三条规定,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

  (一〕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二)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

  第八条第二款规定,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根据上述规定,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按规定确认为固定资产,一笔款项购入多项固定资产的,应分别确认,不可合并为一项资产入账。

60+行业真账实操,零基础会计快速上岗!出纳、做账、报税、报表、Excel、财务软件、财务经理七大系列课程
最新资讯
会计考试提醒、政策发布关注微信公众号:
中国会计网
长按保存图片
微信打开扫一扫
报考咨询、进群领资料
免费资料
财税干货
会计表格
财务模板
excel工具
免费课程
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