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固定资产会计准则之间的差异
(一)固定资产定义中未包括单位价值标准
原准则固定资产定义除“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和“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外,还包括“单位价值较高”这一标准。新准则没有列示这一标准。
(二)强调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成本计价必须公允
在对投资者投人固定资产价值确认上,原准则规定“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新准则规定“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可见新准则一是强调“投资双方确认”的形式是必须有合同价或协议价,二是强调合同价或协议价必须公允。
(三)重新定义了预计净残值
新的预计净残值的定义强调了现值,即确定预计净残值时其金额应为其折现值。在企业准备出售固定资产时,应复核其预计净残值,应使预计净残值等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重新定义预计净残值与国际会计准则保持了一致,对当前会计实务影响不大。
(四)规定了弃置费的会计处理
针对某些特殊行业较高的固定资产弃置费用,新固定资产准则规定,确定固定资产成本时,应当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例如,购入某项含有放射元素的仪器100万元,预计使用期满报废时需要特殊处理费用30万元,则会计处理为:
借:固定资产130
贷:银行存款100
预计负债—预计弃置费30
(五)后续支出的确认原则与初始确认固定资产的原则相一致
新的固定资产准则规定,固定资产发生后续支出时其确认原则与初始确认固定资产的原则相同,即该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不再像原准则单独表述后续支出的确认原则。发生的后续支出若符合确认固定资产的两个特征,则应将其计入该项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这里只是表述方式的改变,对会计处理应该没有实质性影响。
例某企业于2004年3月对某生产线进行改造。该生产线的账面原价为3600万元,已经计提累计折旧为1000万元,2003年12月31日该生产线计提减值准备200万元,在改造过程中,领用工程物资310万元,发生人工费用100万元,耗用水电等其他费用120万元。在试运行中取得试运行净收入30万元。该生产线于2005年1月改造完工并投人使用。改造后的生产线可使其生产的产品质量得到实质性提高,该项改造支出应予资本化。
相关会计处理是:
2004年3月31日转入改造将发生资本化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应当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即视同处置将账面价值结转。
借:在建工程2400
累计折旧1000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00
贷:固定资产—生产线3600
2004年发生改造支出,在实际发生时作出会计处理。
借:在建工程530
贷:工程物资310
应付工资100
银行存款120
取得试运行净收入,按照规定冲减工程成本。
借:银行存款等30
贷:在建工程30
完工结转,按照自行建造新的固定资产初始计价原则入账。
借:固定资产2900
贷:在建工程2900
(六)取消了固定资产减值转回
新的会计准则体系增加了资产减值准则,资产减值准则明确规定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得转回。
例某出租汽车公司某类出租汽车原值2000万元,按照5年平均计提折旧,不考虑净残值,第一年折旧为400万元,第一年末按照预计现金流量的现值小于账面价值计提了300万元减值准备,第二年折旧额为(2000一400一300)/4=325万元,第三年末减值因素消失。按照新准则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所以,该类出租汽车账面价值不随可收回金额的提高而恢复,下一年仍然按照325万元计提折旧。
(七)规定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变更处理方法
原固定资产准则和新固定资产准则都规定企业应当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预计净残值预计数、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应当改变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但是原准则对改变时的会计处理方法没有作出规定。新准则明确了所有这些改变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