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的条件和确认
一、固定资产的一般确认的条件
一般情况下,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才能予以确认:
(1)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这一条件中所谓的“经济利益”,是指直接或间接地流入企业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固定资产导致经济利益流入企业的方式多种多样,比如:单独或与其他资产组合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以固定资产交换其他资产;以固定资产偿还债务等。
这一条件中所谓的“很可能”,是指发生的可能性为“大于50%但小于或等于95%”。与之相对应的其他表示可能性的条件为:
①“基本确定”,指发生的可能性为“大于95%但小于100%”;
②“可能”,指发生的可能性为“大于5%但小于或等于50%”;
③“极小可能”,指发生的可能性为“大于0但小于或等于5%”。
由此可知,“该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这一条件,是指固定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流入企业的可能性超过50%但尚未达到基本确定的程度。也就是说,这一事项发生的可能性为“大于50%但小于或等于95%”。
固定资产之所以成为资产,就在于其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或者说,如果固定资产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则该固定资产就不能作为企业的资产列示于资产负债表中。
固定资产作为企业资产中的一个重要项目,自然具有资产所具有的基本特征,即:
①能够直接或间接地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②为企业所拥有的,或者即使不为企业所拥有,但也是企业所控制的;
③是企业在过去发生的交易、事项中获得的。
也就是说,如果企业能够拥有固定资产,或者即使不拥有固定资产但是能够控制固定资产,与此同时,固定资产能够直接或间接地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则说明固定资产归企业所有(具体表现为企业拥有该固定资产的法定所有权,或者企业与他人签订了协议,使得企业的相关权利受到国家相关法律的保护),应当作为企业的固定资产予以确认;反之,如果某个项目不能够直接或间接地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不为企业所拥有,或者既不为企业所拥有也不为企业所控制,不是企业在过去发生的交易、事项中获得的,则说明该项目不符合固定资产的定义,不能作为企业的固定资产予以确认。
在实际工作中,要确定固定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企业,要求企业实施职业判断。
判断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企业,主要的判断依据是:与该固定资产所有权相关的风险与报酬是否转移到了企业。其中,与固定资产所有权相关的“风险”,是指由于经营情况变化,造成相关收益的变动,以及由于资产闲置、技术陈旧造成的损失等;与固定资产所有权相关的“报酬”,是指在固定资产可使用的年限内,直接使用固定资产而获得的经济利益或资产增值,以及处置固定资产所实现的收益等。
企业在作这种判断时,需要考虑多种相关因素,例如:企业的经营战略、在消费者中的信誉度、企业的地理位置、企业的技术开发能力、与该固定资产相关的技术发展程度、该固定资产所生产产品的市场占有率等。
(2)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是资产确认的一项基本条件,对于固定资产确认来说尤其如此。由于固定资产的取得方式多种多样,因而其成本构成相应地也就不能一概而论。
二、固定资产的确认
所谓确认,是指将某个项目作为一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等正式地列入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的过程。它包括用文字和数字描述某个项目,确认了的项目金额包括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总计之中。也就是说:对于某项涉及会计要素的经济业务,如果按照一定的方法把它记录下来,就是予以了确认;如果不把它记录下来,就是不予以确认。
对于一项资产的确认,不仅要记录该项资产的取得或发生,还要记录其后发生的变动。
所以,固定资产的确认,也就是将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作为企业的固定资产加以记录并将其列入资产负债表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