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全新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出的买价,借记“固定资产”账户,贷记“银行存款”等账户。按售出单位的账面原值借记“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按两者的差额贷记“累计折旧”。
企业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先计入“在建工程”账户,安装完成交付使用时,根据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明细表作记账凭证,再转入“固定资产”账户。
即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时,应做的会计分录为: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安装完成交付使用时,应作的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企业已经入账的固定资产,一般不得任意变动其入账价值,但发生下列情况可以变动其入账价值:
(1)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拆除;
(2)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
(3)发现原记固定资产价值有错误;
(4)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
(5)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价值重新估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