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企业将资产用于对外捐赠,企业所得税方面应如何确认收入?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第二条的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五)用于对外捐赠;三、企业发生本通知第二条规定情形时,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