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固定资产清查过程中,如果发现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填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表。清查固定资产的损溢,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处理。
企业应定期或者至少每年年末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以保证固定资产核算的真实性。
1.固定资产盘亏
企业在财产清查中盘亏的固定资产,依照盘亏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按照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照固定资产的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处理时,按可收回的保险赔偿或过失人赔偿,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的金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盘亏损失”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2.固定资产盘盈
企业在财产清查中盘盈的固定资产,作为前期差错处理。企业在财产清查中盘盈的固定资产,在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处理前应先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盘盈的固定资产,应按重置成本作为入账价值。
企业应按上述规定确定的入账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