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护支出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18-08-09 18:11
    问:劳动保护支出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八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根据《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苏地税规〔2011〕13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企业发生的劳动保护支出,包括购买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以发票和付款单据为税前扣除凭证。劳动保护支出应符合以下条件:(一)用品提供或配备的对象为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二)用品具有劳动保护性质,因工作需要而发生; (三)数量上能满足工作需要即可;(四)以实物形式发生。

80+行业真账实操,零基础会计快速上岗!出纳、做账、报税、报表、Excel、财务软件、财务经理七大系列课程
最新资讯
会计考试提醒、政策发布关注微信公众号:
中国会计网
长按保存图片
微信打开扫一扫
报考咨询、进群领资料
免费资料
财税干货
会计表格
财务模板
excel工具
免费课程
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