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与国外企业签订了一项劳务合同,按规定这笔劳务属于来源于国内所得,所以我公司在支付时需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现在的问题是,根据双方约定,这笔所得税款由我公司承担。请问这笔代缴的企业所得税能否作为我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 答:
代扣代缴的所得税是有外方承担的,您单位不能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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