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材料一览

来源:公积金 2018-08-13 10:42

  江宁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材料一览。下面由会计通小编为您介绍。

  提取的条件: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死亡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或户口为外地,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回外地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结清贷款的一次性提取

  提取的材料:

  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外省市户籍证明、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如退工单或单位加盖公章的离职证明等)。

  1、单位出具的《江宁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江宁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

  3、购房合同、购房**、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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