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宁波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哪些条件

来源:公积金 2018-08-16 12:23

  2018年宁波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哪些条件?下面由会计通小编为您介绍。

  据介绍,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对象是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3.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名下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贷款(含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购买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的,首付款不低于购房总款的30%;名下有一套住房尚未结清商业住房贷款,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款不低于购房总款的60%,且贷款利率不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经济适用房首付款不低于购房总款的20%;

  4.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誉良好,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以贷款所购的房产价值全额作为抵押,且该房地产开发企业须为购房人提供阶段性担保;

  6.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还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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