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印发<部分税务稽查内部管理文书式样>的通知》,发布了指定管辖申请、指定管辖决定书的样式,以及使用说明。
《指定管辖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一条和《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国税发〔2009〕157号文件印发)第十一条设置。适用于各方税务机关因税务稽查管辖发生争议、协商未果,报请共同的上级税务机关协调或者决定时使用。
《指定管辖决定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一条和《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国税发〔2009〕157号文件印发)第十一条设置,指定管辖决定书适用于上级税务机关对下级税务机关提交的《指定管辖申请》作出决定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