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通过微信平台给员工发红包,员工随机取的红包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18-08-24 10:48

    问:企业通过微信平台给员工发红包,员工随机取得的红包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00号)第八条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因此,员工取得企业通过微信平台发放的红包,应当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80+行业真账实操,零基础会计快速上岗!出纳、做账、报税、报表、Excel、财务软件、财务经理七大系列课程
最新资讯
会计考试提醒、政策发布关注微信公众号:
中国会计网
长按保存图片
微信打开扫一扫
报考咨询、进群领资料
免费资料
财税干货
会计表格
财务模板
excel工具
免费课程
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