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价款是否计入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18-09-02 12:42
    问:我公司由于生产需要,需使用天然气公司的天然气。因此委托天然气公司进行煤气管道安装工程,工程费用单独核算,与我公司原有厂房不发生关系。请问,该工程完工后,工程价款是否需要计入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答:

    财产和行为税处答复:根据现行规定, 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如:蒸气、压缩空气、石油、给水排水等管道及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为了维持和增加房屋的使用功能或使房屋满足设计要求,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事宜请直接向主管地税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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