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念解释
原始凭证也称单据,是指在经济业务发生时,由业务经办人员直接取得或者填制,用以表明某项经济业务已经发生或其完成情况,并明确有关经济责任的一种凭证。原始凭证是填制记账凭证或登记账簿的原始依据,是重要的会计核算资料。各单位在经济业务发生时,不但必须取得或者填制原始凭证,还应该将原始凭证及时送交本单位的会计机构或专职会计人员,以保证会计核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业务要点
1.原始凭证的分类
按来源不同,原始凭证可分为外来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证。
(1)外来原始凭证,指在同外企业发生三经济往来事项时,从外企业取得的凭证,如发票、飞机和火车的票据、银行收付款通知单,以及企业购买商品、材料时,从供货企业取得的发货票等。
(2)自制原始凭证,指在经济业务事项发生或完成时,由本企业内部经办部门或人员填制的凭证,如收料单、领料单、开工单、成本计算单、出库单等。按其填制手续的不同,自制原始凭证又可分为一次凭证、累计凭证和汇总原始凭证,具体如表3-11所示。
表3-11 自制原始凭证分类
2.原始凭证的填制要求(如表3-12所示)
表3-12 原始凭证的填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