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土地税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18-09-10 18:11
    中国台湾地价税、田赋及土地增值税的总称。台湾从1946年起对各类土地一律征收实物田赋。1954年开征土地增值税,对城市 列入规定地价区域的土地征收地价税,对区域以外的土地及区域内农用土地仍征收田赋。1977年公布《土地税法》,将地价税、田赋及土地增值税统一纳入其中,后来又进行过多次修正。《土地税法》规定,为发展经济,促进土地利用,增进社会福利,对于政府机关、公共设施、研究机构、教育、交通、水利、给水、盐业、宗教、医疗、卫生、公私墓、慈善或公益事业及合理的自用住宅等使用的土地,及重划、垦荒、改良土地者,给予适当减免,并据此制定了《土地税减免规则》对各税减免标准及程序等做出了具体规定。
80+行业真账实操,零基础会计快速上岗!出纳、做账、报税、报表、Excel、财务软件、财务经理七大系列课程
最新资讯
会计考试提醒、政策发布关注微信公众号:
中国会计网
长按保存图片
微信打开扫一扫
报考咨询、进群领资料
免费资料
财税干货
会计表格
财务模板
excel工具
免费课程
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