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凭证的填制或取得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18-10-26 15:34

原始凭证的填制或取得如下所示:

 

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是会计核算事情的环节。

 

关于原始凭证的法律划定

 

《会计法》对此划定:办理《会计法》第十条划定的经济业务事变的单位和职员,都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

 

这一划定体现了两层含义:

 

一是办理经济业务事变时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如果不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致使会计核算无法连续举行的,即是违法举动;

 

二是填制或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及时交送会计机构,如果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没有及时送交会计机构,延误解计核算及时举行的,也是违法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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