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流量表全面总结2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18-10-29 10:34
四、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及程序  直接法和间接法  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列报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方法有两种:一是直接法,一是间接法。  所谓直接法,一般是以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为起算点,调节与经营活动有关的项目的增减变动,然后计算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所谓间接法,是指以净利润为起算点,调整不涉及现金的收入、费用、营业外收支等有关项目,剔除投资活动、筹资活动对现金流量的影响,据此计算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由于净利润是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定的,且包括了与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相关的收益和费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实际上就是将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定的净利润调整为现金净流入,并剔除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对现金流量的影响。  直接法:  第一步:填列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  第二步:确定主表的“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第三步:确定主表的“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第四步:确定补充资料中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第五步:确定主表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有关项目的编制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实际收到的现金,包括销售收入和应向购买者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具体包括: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以及前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本期收到的现金和本期预收的款项,减去本期销售本期退回的商品和前期销售本期退回的商品支付的现金。企业销售材料和代购代销业务收到的现金,也在本项目反映。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注1)  +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收账款(期初余额-期末余额)  +应收票据(期初余额一期末余额)  +预收账款(期末余额一期初余额)  特殊调整事项  -应交税费-销项税额-视同销售的事项及其他事项(注2)-应收帐款非正常坏账准备 (注3)  +当期收回前期核销的坏账损失(注3)  +以非现金资产换入(应收帐款应收票据)  -客户用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应收帐款应收票据)-应收帐款中:销售往来与购货往来账户对冲(应收帐款与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的对冲)(注4) (王注:应收款项变动未对应资金所以要调整)-当期票据贴现、应收账款保理(出售、质押)所支付的贴现息、手续费等财务费用(仅指终止确认的情况)(注5)-应收账款保理、让售融资、贴现、应收票据贴现所收到金额(仅指没有终止确认情况) (注5)-应收票据背书采购原材料、固定资产等(注6)+应付退货款增加净额(注7)  ?长期应收款中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销售商品(对应收入)??(讨论)-应收账款外币户汇兑损失+汇兑收益  +-其他特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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