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18-11-06 10:15
    税法规定的个人获取的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各项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所得包括11项:

    (1)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

    (10)偶然所得;

    (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按形态分类又可分为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有价证券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80+行业真账实操,零基础会计快速上岗!出纳、做账、报税、报表、Excel、财务软件、财务经理七大系列课程
最新资讯
会计考试提醒、政策发布关注微信公众号:
中国会计网
长按保存图片
微信打开扫一扫
报考咨询、进群领资料
免费资料
财税干货
会计表格
财务模板
excel工具
免费课程
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