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质押处理要点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18-11-15 10:00

要点一:质押背书

票据质押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有关规定作成质押背书。

要点二:交付退还

主债务履行完毕,票据解除质押时,被背书人(指银行)应以单纯交付的方式将质押票据退还背书人。

票据到期时,由持票人按支付结算制度的有关规定行使票据权利。

要点三:未履行

质押票据所担保的债务到期后,背书人未能如期履行债务时,被背书人依法实现质权,但不得将票据进行转让或者贴现。

被背书人在票据到期时按支付结算制度的有关规定行使票据权利。

被背书人为银行的,比照商业汇票贴现到期收回的处理手续,并在托收凭证备注栏注明 "质押票据收款 "字样。

80+行业真账实操,零基础会计快速上岗!出纳、做账、报税、报表、Excel、财务软件、财务经理七大系列课程
最新资讯
会计考试提醒、政策发布关注微信公众号:
中国会计网
长按保存图片
微信打开扫一扫
报考咨询、进群领资料
免费资料
财税干货
会计表格
财务模板
excel工具
免费课程
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