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实务操作与风险提示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18-12-05 10:18
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对红字专用发票办理手续简化规定,即一般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不再将该笔业务的相应记账凭证复印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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