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有什么优惠政策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18-12-11 14:33

  【问题】

  我们是一家小型微利企业,主要从事食品的加工和生产。请问,国家对我们这样的企业在所得税方面有何优惠政策?

  【解答】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33号)规定,自2010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享受该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工业企业,以及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其他企业。小企业如果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万元但不超过30万元的,不能享受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政策,但其所得额可以减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80+行业真账实操,零基础会计快速上岗!出纳、做账、报税、报表、Excel、财务软件、财务经理七大系列课程
最新资讯
会计考试提醒、政策发布关注微信公众号:
中国会计网
长按保存图片
微信打开扫一扫
报考咨询、进群领资料
免费资料
财税干货
会计表格
财务模板
excel工具
免费课程
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