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如何征收营业税?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18-12-14 10:56

  问题:医疗机构如何征收营业税?

  回复: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42号)的规定,(1)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各项税收。医疗服务是指医疗服务机构对患者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康复和提供预防保健、接生、计划生育方面的服务,以及与这些服务有关的提供药品、医用材料器具、救护车、病房住宿和伙食的业务。(2)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自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给予下列优惠:对其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3)对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卫生服务收入(含疫苗接种和调拨、销售收入),免征各项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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