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理公司收入成本核算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18-12-23 13:00
2006版本企业会计准则执行以后,保险业整体上执行的都是新《企业会计准则》,相对应,保险代理业务,也应执行。保险代理业务,就是从保险公司取得代理权,赚取中间的差价,关于这个差价,具有特殊性,下面我们分析一下这个差价如何进行核算。  1、归集成本  借:劳务成本——代理保险支出  贷: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  2、发生期间费用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累计折旧  3、取得投保人的缴纳的保费  假设保费由代理公司代缴,取得保险公司代理费不直接从保费里扣,而是保险公司另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代理公司。  借:现金或者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4、开具发票取得代理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保险代理费收入  5、取得返点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保险代理返点收入。  6、结转成本  按照收支配比的原则结转,也就是按照取得代理收入和代理支出的比例结转,还没有取得代理收入时,归集的保险代理成本暂不结转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劳务成本  注意:为了提供企业内部管理信息,建议劳务成本科目按照发生的费用项目设置,并且区分有差额部分和没有差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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