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收款如何纳税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18-12-25 11:07
问:纳税人分期收款销售货物,合同规定当月收款40%,余款分5个月收,是否当期应按40%纳税?并按40%开具税票?若当期购入货物,按合同约定当月付款40%,余款分5个月付,当期如何抵扣?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分期付款结算方式销售的,专用发票的开具时间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因此当月应按40%开具税票并纳税。

  工业企业购进的货物,必须在货物已经验收入库后,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商业企业购进的货物,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在所有款项未支付完毕前,其进项税额不得在当期抵扣。
80+行业真账实操,零基础会计快速上岗!出纳、做账、报税、报表、Excel、财务软件、财务经理七大系列课程
最新资讯
会计考试提醒、政策发布关注微信公众号:
中国会计网
长按保存图片
微信打开扫一扫
报考咨询、进群领资料
免费资料
财税干货
会计表格
财务模板
excel工具
免费课程
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