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有住房无偿经营使用如何纳税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19-01-04 14:12
问:私有住房无偿提供给公司做为经营办公场所(双方签定有无偿使用协议),还需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吗?应由哪方缴税?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86)财税地字第008号)第十二款规定:个人所有的房产用于出租的,应缴纳房产税。又根据第七款规定: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缴纳房产税。因此,私有住房无偿提供给公司作为经营办公场所应由公司缴纳房产税。

根据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由省税务局确定是否减免。个人出租的房屋应缴纳土地使用税。因此,私有住房无偿提供给公司使用,但土地使用权仍然归个人,因此,应由私有住房的所有者缴纳土地使用税。
80+行业真账实操,零基础会计快速上岗!出纳、做账、报税、报表、Excel、财务软件、财务经理七大系列课程
最新资讯
会计考试提醒、政策发布关注微信公众号:
中国会计网
长按保存图片
微信打开扫一扫
报考咨询、进群领资料
免费资料
财税干货
会计表格
财务模板
excel工具
免费课程
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