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省内跨区直营门店能否汇总缴纳所得税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19-01-08 12:01
问:我公司是新办省内跨区直营门店,所得税能否汇总缴纳?

答:根椐《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连锁经营企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对内资连锁企业省内跨区域设立的直营门店,凡在总部领导下统一经营,与总部微机联网、并由总部实行统一采购配送、统一核算、统一规范化管理,并且不设银行结算帐户、不编制财务报表和帐簿的,由总部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
80+行业真账实操,零基础会计快速上岗!出纳、做账、报税、报表、Excel、财务软件、财务经理七大系列课程
最新资讯
会计考试提醒、政策发布关注微信公众号:
中国会计网
长按保存图片
微信打开扫一扫
报考咨询、进群领资料
免费资料
财税干货
会计表格
财务模板
excel工具
免费课程
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