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能否自行填开发票入账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19-01-08 12:01
A公司是一家经营副食品的商贸公司,也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3年12月份,A公司将一批外购的食用植物油作为福利分发职工。按规定会计应将相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但是为了便于账务处理,会计便自行填开了一份货物销售统一发票入账,并计提了增值税销项税金。2004年1月份,市国税局稽查局对该公司2003年度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检查,认定A公司自行填开发票入账违反了《发票管理办法》,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2000元罚款。请问,税务机关的做法对吗?

答:国家对企业发票的开具、取得在《发票管理办法》中作了严格而具体的规定。其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包括未按照规定取得发票;而《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九条第四项又规定:自行填开发票入账属于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的行为。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了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对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由此可见,市国税局稽查局对A公司的处理是有法律依据的。
80+行业真账实操,零基础会计快速上岗!出纳、做账、报税、报表、Excel、财务软件、财务经理七大系列课程
最新资讯
会计考试提醒、政策发布关注微信公众号:
中国会计网
长按保存图片
微信打开扫一扫
报考咨询、进群领资料
免费资料
财税干货
会计表格
财务模板
excel工具
免费课程
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