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何时能申请土地增值税的竣工清算工作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19-01-10 13:33
我公司是北京的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现行的规定,我们需要按销售收入预交土地增值税。现在我公司开发的相关的房地产项目已经竣工,请问我公司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土地增值税的竣工清算工作?

答:北京市地税局就此问题作了相关规定:对已办理竣工的开发项目或按小区立项的分期开发项目,在开发项目销售面积达到可销售总建筑面积85%以上时,可由纳税人提出清税申请,并填写《房地产开发企业清算土地增值税申请审批表》,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批准后,即可办理清税税款手续,清算期限为3年。对未销售面积的成本都不允许在清税时进行分摊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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