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

来源:会计通 2019-06-10 16:30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
津财会〔2019〕38号
各区财政局,市级有关单位: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规范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对《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了修订,现予转发,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
 
《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请登录“天津财政政务网(cz.tj.gov.cn)”或“天津会计网(tjkj.cz.tj.gov.cn)”下载电子版。
 
2019年5月24日    
60+行业真账实操,零基础会计快速上岗!出纳、做账、报税、报表、Excel、财务软件、财务经理七大系列课程
最新资讯
会计考试提醒、政策发布关注微信公众号:
中国会计网
长按保存图片
微信打开扫一扫
报考咨询、进群领资料
免费资料
财税干货
会计表格
财务模板
excel工具
免费课程
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