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会计通 2019-06-12 15:22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
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湖南省代理记账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工作部署,积极推进会计行政审批领域“放管服”改革,做好2019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做好2019年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工作
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要严格按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0号)第十七条“代理记账机构应当于每年的4月30日之前,向审批机关报送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专职从业人员变动情况”的有关规定,组织本地区财政部门代理记账资格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审批机关)认真做好2019年代理记账机构网上年度备案审核工作。
(一)备案范围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前,在湖南省境内经县级以上财政部门批准设立的代理记账机构和分支机构以及跨省迁入湖南省境内的代理记账机构。
(二)备案形式与时间
各代理记账机构应于2019年4月30日前通过“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向其审批机关进行备案。代理记账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应向其所在地审批机关进行备案。代理记账机构于2018年12月31日前跨原审批机关管辖地迁移办公地点的,应向其迁入地审批机关进行备案。
(三)备案材料
1.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附表1),
2.专职从业人员变动情况。
(四)备案要求
对于代理记账机构提交的备案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审批机关应予以退回,并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于未按要求进行年度备案的,审批机关应责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有关义务;对于未能持续符合代理记账资格条件的,审批机关应当责令其在60日内整改,逾期仍达不到规定条件的,由审批机关撤销其代理记账资格。
二、持续优化审批服务和日常监管 
各市州、县市区财政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要求,扎实推进代理记账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和湖南省《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审批优化准入服务实施办法》要求,在现有网上办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网上代理记账业务资格申请和备案的普及率,能网上办理的一概通过网上办理,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精简审批材料,细化优化办事指南,公开审批程序和办理进度。 
要创新对代理记账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理念和方式,加快建立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息监管为核心的新型行业监管模式。要切实贯彻“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以及“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强化对本地区代理记账机构的监管责任,加强对代理记账机构的检查力度,健全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进一步推进联合执法,建立统一“黑名单”制度,切实维护代理记账服务市场秩序。
三、加强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监管和备案工作 
各市州、县市区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管理办法》规定,切实加强对本地区依法成立的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督,建立健全工作联系机制,规范行业协会行为,发挥行业协会诚信自律和服务会员的作用。要加强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的报备工作,通过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及时掌握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的基本情况,依法依规进行公示公告,促进代理记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2018年12月31日前已经依法成立的代理记账行业协会,应于2019年4月30日前登录“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通过代理记账行业协会报备模块向同级财政部门进行备案,湖南省代理记账行业协会向省财政厅进行备案。
四、加强对本地区代理记账管理工作的总结和分析
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要根据2018年开展代理记账管理工作以及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行业协会备案的情况,认真填报本地区代理记账机构信息一览表(附表2)和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汇总表(附表3-1、附表3-2、附表3-3)。通过对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行业发展的前瞻性研究和数据分析,形成本地区代理记账机构发展分析总结报告。报告内容应至少包括本地区代理记账机构和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的基本情况和主要特点、本地区代理记账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有关工作建议,以及围绕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所做的主要工作等。
各县市区财政局应于6月1日将本地区备案材料报送至市州财政局,各市州财政局要认真做好市本级和县市区代理记账备案情况的汇总工作,于6月15日前将以下材料的纸质档和电子档报省财政厅会计处。
1、代理记账机构信息一览表(附表2),
2、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汇总表(附表3-1、附表3-2、附表3-3),
3、本地区代理记账行业发展分析总结报告。
联系人:湖南省财政厅会计处  王国玺 
联系电话:0731-85165157
电子邮箱:hnkjc1211@163.com
通讯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1号,410015。
 
附件:1、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
2、代理记账机构信息一览表;
3、代理记账基本情况汇总表(表3-1、表3-2、表3-3)
 
 
 湖南省财政厅
                                                                 2019年3月1日
 

点击下载附件2代理记账机构信息一览表.xls
点击下载附件1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doc
点击下载附件3代理记账基本情况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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