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关于开展政府会计人才专题培训的通知

来源:会计通 2019-07-20 11:28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
各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各区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财会〔2010〕19号)精神,进一步加大政府会计人才培养力度,经研究决定,开展本市行政事业单位政府会计人才专题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
  按照因材施教、学用结合的原则,实行课堂教学与座谈交流相结合的培训方式,以问题为导向,围绕政府会计改革推进及准则制度的实施情况,通过学习和交流,培养和提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为本市培养一批精会计、懂业务的政府会计综合人才队伍,积极推进本市政府会计改革。
  二、培训时间与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7月15日- 26日;
  培训时间:2019年8月13日- 14日;
  培训地点: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青浦区蟠龙路200号)。
  具体开班时间和有关要求,由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另行通知。
  三、培训对象与人数
  各市级预算主管部门财务处负责人;各区财政局会计科负责人。
  各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和各区财政局推荐1-2名符合条件人员报名,市财政局择优录取80名学员参加培训。
  四、培训内容(具体课程安排详见附件1)
  (一)课堂教学。主要围绕以下内容开展培训:
  1. 政府会计改革与人才培养;
  2.政府会计新旧衔接和执行问题解读;
  3.《关于加强和规范本市事业单位会计委托管理的指导意见》(沪财会〔2019〕15号)解读等。
  (二)座谈交流。邀请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较好的部门、区财政进行经验分享;组织学员分组讨论,结合本部门、本地区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交流。
  五、报名推荐流程
  请各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和各区财政局将《报名推荐表》(详见附件2)于2019年7月26日前通过电子邮件kjczw2019@163.com发送至市财政局会计处,经市财政局审核后,于2019年8月初会同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制发《培训通知》。
  六、培养费用
  培养费用由市财政专项经费解决。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市财政局会计处:高天惠 54679568-17045
  2.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务处:吴文俊 18121168109
 
 
 
上海市财政局
2019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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