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征求《关于残疾、孤老人员、烈属和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个人等减征个人所得税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了贯彻落实《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云南省残疾人等减征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云财税[2019]31号)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起草了《关于残疾、孤老人员、烈属和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个人等减征个人所得税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为更好地保护纳税人权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征求意见稿》及说明上网公布,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于2019年9月5日前,通过传真、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我局。 联系电话:0871-63649322(传真) 邮政编码:650051 通信地址:昆明市盘龙区白塔路304号省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2019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