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北京市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条件公布(非京籍考生提供居住证)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19-10-29 10:16

根据财政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9〕6号)文件精神,2020年度北京市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于2020年5月举行。现就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考试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 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5)本着属地管理的原则,考生应是在北京市生活、上学的人员。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职在岗的在其工作所在地报名,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其内地的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在内地学校学习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报名条件审核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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