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关于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9〕6号)精神,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级资格考试)继续采用无纸化方式,于2020年5月举行。现就我市2020年度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职在岗的在其工作所在地报名,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其内地的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在内地学校学习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应提交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相关信息。
(二)报名方式
1.报考人员于报名时间段内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并在审核时间段内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应按要求补充或更换个人信息,确保在报名时间段内再次提交;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时间段内,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考试考务费(报考人员须准备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入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完成网上缴费后,请及时打印网上报名回执表。
2.报名申请被接受后自动生成的网络报名注册号和密码是报考人员查询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妥善留存。
3.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报名、交费等事宜,填报信息应真实完整,照片应面部清晰、亮度适中。缴费完成后,报考信息、照片将无法修改,因填报信息、上传照片错误或照片不清晰等原因无法参加考试或因漏缴费用导致报名失败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要充分了解有关考试信息,请勿让他人或培训机构代报名,因代报名造成的有关问题,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4.已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段内,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初级资格考试。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20年度初级会计职称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及考务日程
(一)考试时间
2020年度初级资格考试于2020年5月9日开始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得混用。
(二)考务日程
1、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8日00:00至11月28日23:59。
2、网上审核时间:2019年11月25日8:00至11月29日17:30。
3、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11月25日15:00至12月5日23:59。
4、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0年4月24日00:00至5月5日23:59。
以上报名、审核、缴费和打印准考证时间全省统一。根据全国会计考办安排,本次报名结束后,将不再进行本年度初级资格考试补报名工作。
5.全部考试结束后两周内,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初级资格考试成绩。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