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中级经济师证书领取技能提升补贴公告及办理须知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19-12-05 11:04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

关于个人申领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的公告及办理须知

按照《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3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9〕19号)以及《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绵人社发〔2017〕11号)文件安排,现将我市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市符合条件的失业保险参保企业在职参保职工。

二、申领技能提升补贴的基本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参保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一)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时,属于企业职工;

(二)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视同缴费年限)及以上;

(三)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自2017年1月1日起)或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技能提升补贴标准

职工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或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补贴标准为2000元。未明确可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补贴标准按1000元执行。同一职业(工种)或同一专业技术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四、技能提升补贴资金来源

对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参保职工给予技能提升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五、申报受理及审核流程

(一)申报方式及流程: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工作的具体经办和受理,由市、县两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参保地原则,分别负责市本级和县市区、园区参保企业职工的补贴申领工作。我市技能提升补贴采取企业参保职工个人(自愿)网上申报、网上初审通过的方式进行。企业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技能提升补贴申请。

网上申报网址:http://rsjapp.my.gov.cn/mycx/login.jsp。职工个人网上申报前,需先行在人社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或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官方网站(www.scpxjd.com)、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www.cpta.com.cn/GB/425593/index.html)或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www.sc.hrss.gov.cn)上进行本人证书信息的查询或校验。

网上申报时需提供并上传以下相关资料信息:

1、本人居民身份证、经办机构要求的银行卡号信息;

2、本人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信息;

3、曾在绵阳市外参保(失业保险)的,计算参保累计缴纳月数时,需提供原参保地参保证明及交费明细信息;

(二)审核方式流程:采取与失业保险参保信息比对等方式对企业职工参保缴费情况进行审核;通过上述网站联网查询等方式对职工个人提供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进行核查。网上申请审核通过后,职工本人需及时到对应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通过网上申报平台打印的《技能提升补贴个人申请表》;

2、网上申报相关资料信息的复印件。

六、办理时限

每月15日(含当日)前申领的人员,作为当月计划列入《失业保险基金支持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用款计划表》(附件2)进行补贴发放。每月15日以后申领的,列入下月计划发放。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程序对申请审核通过后,在相关门户网站公示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在1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发放至职工本人社会保障卡或个人银行账户。

七、公示及发放

申请审核通过后,在市就业局网站或通过其他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至职工本人个人银行账户。

若部、省有最新政策或解释的,从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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