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合格证书的通知
县(市)、区人社局,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各位考生:
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合格证书从即日起准备发放,现将有关发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到鸡西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证书。如需他人代领证书,除上述证件外,还需携带代领人的身份证。无法提供准考证的考生,领证时出示身份证,经核实原始存根无误后方可发证。
考生可通过准考证号确定自己所在的考区,进而确定领证地点,鸡西考区准考证号前5位为21811。准考证丢失的考生,可登陆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网站点击“成绩查询”栏目查询到自己的准考证号。
为了提高发证效率,请考生妥善保管准考证。
二、随证书一同下发的《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须交单位(在校生交给学校),由单位(学校)存入考生档案。
发证时间:2019年11月27日至12月27日,节假日休息。
发证地点:鸡西市鸡冠区和平北大街141号,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05室
联系电话:0467-2386626
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