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致全省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的友情提示 尊敬的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 自2019年1月1日新个人所得税法全面推行实施以来,在您的积极支持和配合下,我省个人所得税各项政策有效实施,服务体系建设有序推进,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020年3月,我们将迎来个人所得税改革以来首次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为做好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前期准备工作,减轻您在汇算清缴期间的工作负担,请您关注以下重点事项并予以配合: 一、扣缴客户端实名办税工作。扣缴客户端实名办税是保障办税主体身份真实性、保护个人和企业涉税信息及隐私的重要前提,能够有效减少申报差错,遏制不实申报。随着扣缴客户端实名办税功能的上线,请您留意实名办税方式变化,在WEB端和个人所得税APP端完成实名注册,实现身份验证以后再行办理相关涉税业务。 二、异议申诉排查工作。目前,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记录查询和申诉功能已经上线,纳税人可以通过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WEB端(网址https://its.hubei.chinatax.gov.cn)查询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和异议申诉。为了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防范和有效处理自然人身份信息冒用引发的涉税风险,税务部门将持续开展身份信息冒用核查工作,重点关注是否存在冒用非员工身份信息扣缴申报行为、离职员工未按规定及时转为非正常状态等。如您存在上述情况,请务必及时予以更正。 三、专项附加扣除宣传辅导工作。专项附加扣除是新个人所得税法修订以后最直观的税改政策红利,其范围涉及子女教育、继续教育、赡养老人、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六个方面。为保障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充分享受到这项税改红利,请您务必引导本单位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者WEB端及时填报相关信息,并及时在扣缴客户端下载更新纳税人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四、异常申报数据清理工作。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仅关系到纳税人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也事关扣缴单位申报工作质量和纳税信用建设。请您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扣缴单位申报数据自查修正操作指引V1.0》(阅读原文下载附件),对本单位异常扣缴申报数据进行清理,重点对纳税人异议申诉、纳税人身份信息验证不通过等情况进行核实清理。 在落实上述事项中,如有任何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寻求帮助,税务机关将竭诚为您做好服务。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2019年1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