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员管理关系在上海市范围内发生变化,怎么办理变更手续?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19-12-19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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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对象,因工作单位变动,在本市发生主管财政部门跨区变化的,无需办理调转,其原有信息中“主管财政部门”应变更为现主管财政部门。根据您的描述,您可以直接在会计人员信息登记栏目中变更工作单位相关信息,同时“主管财政部门”变更为杨浦区财政局,并上传相关材料后提交即可。主管财政部门收到您提交的信息在10个工作日内回复,请您正确填写手机信息,以便及时收到回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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