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推荐国家税务总局许昌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平顶山市税务局和国家税务总局济源市税务局参加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评选的公示 为充分发挥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带动作用,增强各地各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省政府决定评选表彰第二批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经各省辖市税务局积极申报、省税务局严格审核,确定推荐国家税务总局许昌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平顶山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济源市税务局为第二批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候选单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2019年12月12日—12月14日。 联系电话:0371-66767707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2019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