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汉市疫情防控期间做好会计服务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
会计处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湖北省、武汉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为妥善做好我市疫情防控期间会计服务工作,全力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各区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要求,对于代理记账业务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加大“一网通办”、“全程电子化”工作力度,落实行政审批“零见面”要求,积极提供更加便捷高效服务。在疫情期间,可根据需要,适当调整审批时限要求,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
二、市、区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采取多种形式,指导本级接受疫情防控社会捐赠的公益、慈善等非营利组织,遵守接受捐赠资金和物资的有关管理规定,依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做好接受捐赠资金及物资的接收、登记及会计核算工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
三、暂停各类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线下培训,鼓励参加在线继续教育学习。为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在疫情没有缓解之前,市直各单位及区属部门、单位停止所有会计人员线下培训活动。为鼓励广大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停工不停学,欢迎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登录武汉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网(武汉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网网址 http://www.wh-kjxx.com 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我们将秉承“以会计人为本、为会计人服务”的宗旨,积极做好网站维护及课件更新工作,为会计人员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四、按照财政部评价中心和省财政厅的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停止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纸质)的发放和补办工作,待疫情结束后恢复。另外,有关今年3月份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和5月份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是否延迟;报名资格审核方式是否改变,待省财政厅具体政策明确后再另行通知。
五、市、区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在疫情防控期间,在认真做好防控工作同时,要加强政策咨询服务工作,积极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武汉市财政局会计处
2020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