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费
1.完成报名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以及无需进行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在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通过网上支付交纳考试报名费。交费完成视为报名程序完成。
2.收费标准。报名费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确定我区2018年注册会计师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桂财会〔2018〕11号)文件规定,专业阶段考试每人每科次90元,综合阶段考试每人每科次180元(试卷一、试卷二)。
3.交费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20:00。交费手续完成后,所报考科目及相关信息不能更改,且报名费不予退还。
4.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完成交费手续后,可在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于8月17日后可登录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
5.报名费发票。广西区考办将采取邮寄方式将报名费发票寄至考生手中。需要报名费发票的考生应于2020年5月20日前将个人信息发到以下电子邮箱:38807469@qq.com。个人信息包括:交费确认表、姓名、身份证号码、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手机号码以及邮寄地址。信息核对无误后,我会以快递的形式寄送,快递费用由考生负责,逾期不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