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广西考区报名简章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的规定,现将2020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广西考区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1.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停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3.已经取得全科合格者。
二、报名程序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cpaexam.cicpa.org.cn,简称网报系统)进行报名,或者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中注协)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报名分为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资格审核和交费三个环节。
(一)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应当于2020年4月1-30日(每天8:00-20:00,4月4-6日清明节假期除外),点击进入网报系统,按照报名指引如实填写相关信息。首次报名人员需进行注册并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近1年的1寸免冠白底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将作为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书照片,若照片审核不通过,则无法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往年报名考生以往年度已审核通过的非白底照片无需更换,可正常参加考试。非首次报名人员的相关信息如发生变动,应当重新填写。
无法上传照片的报名人员可于2020年4月23-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本人最近1年1寸免冠白底证件电子照片(须存到手机)到广西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广西区考办)指定地点(详见附件)进行现场采集。
往年报名考生如果认为以前年度上传的照片与现在本人相貌差别较大,以至影响参加考试的,可在报名结束后登陆网报系统自行更换,无须到现场办理。考生应在报名结束前将本人的相关信息发送至邮箱ks29@cicpa.org.cn。相关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网报序号、手机号码及身份证的正反面扫描件。不发送相关信息到邮箱的,不能更换照片。
符合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条件,但不能进行报名的人员,可向广西区考办查询办理,电话:0771-2863115。
(二)资格审核
1.首次报名人员的学历信息认证,原则上由网报系统根据身份证件信息链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持国(境)外学历的报名人员(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填报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编号,由中注协、省级注协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的学历信息认证,将由中注协于8月14日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持国(境)外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应当于8月3-14日(每天8:00-20:00),登录网报系统补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编号,由中注协、省级注协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持军校学历报名且交费成功的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应于2020年8月12日(正常上班时间)携带本人签名的报名信息表、有效身份证件和军校毕业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报名所在地进行学历现场审核。
2.持非居民身份证(如军官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者以军校毕业学历、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作为报名条件的首次报名人员,或者网报系统无法认证学历的首次报名人员,应当按要求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由各市考办工作人员通过网报系统后台进行审核。
3.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资格不予通过。
(三)交费
1.完成报名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以及无需进行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在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通过网上支付交纳考试报名费。交费完成视为报名程序完成。
2.收费标准。报名费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确定我区2018年注册会计师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桂财会〔2018〕11号)文件规定,专业阶段考试每人每科次90元,综合阶段考试每人每科次180元(试卷一、试卷二)。
3.交费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20:00。交费手续完成后,所报考科目及相关信息不能更改,且报名费不予退还。
4.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完成交费手续后,可在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于8月17日后可登录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
5.报名费发票。广西区考办将采取邮寄方式将报名费发票寄至考生手中。需要报名费发票的考生应于2020年5月20日前将个人信息发到以下电子邮箱:38807469@qq.com。个人信息包括:交费确认表、姓名、身份证号码、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手机号码以及邮寄地址。信息核对无误后,我会以快递的形式寄送,快递费用由考生负责,逾期不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