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督办工作管理,强化刚性约束,提高落实效能,审计署广州特派办建立“13710”督办工作机制,通过管理提速带动业务提速,助推整体工作提升,有效促进了模范机关建设和审计业务高质量发展。
“13710”督办工作机制将署领导、办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以及会议议定事项等作为督办工作重点内容,围绕推进重点工作、紧盯关键环节、确保政令畅通,由综合部门按照事权负责各自督办事项的实时跟进、动态跟踪。一是严格时限要求,确保工作有序推进。“1”即对接收的任务事项当天作出部署,做到“事不过夜”;“3”即3天内要反馈事项办理情况;“7”即对有明确时间节点规定的一般性问题,原则上7天内要落实解决,有条不紊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二是加强持续跟踪,推进复杂问题有效解决。对于重大复杂问题,转入“持续推进”板块跟踪督办,要求做到第二个“1”,即要在1个月内落实解决,规定时间内解决不了的,要提出行之有效的书面解决方案和明确的时间节点,推动提升解决复杂问题的本领能力。三是强化结果运用,促进督办工作提升实效。所有事项办理后需经评估,做到跟踪到底、销号归“0”,并将重点工作“13710”办理情况和定期通报、年度考核评价、追责问责等方式有机结合,深化工作实效,引导和激励各处室主动作为、勇于担当,有力促进办转变作风和工作落实,提升依法行政的工作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