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财政部下发《关于下达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优惠贷款贴息资金预算的通知》,拨付我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贴息资金13810万元,占全国比例4.72%。根据财政部要求,省财政厅已于6月30日当晚将资金下达各地,要求各地最迟于7月6日前将贴息资金拨付至企业。同时,要强化贴息资金全流程监管,加强贴息资金绩效管理,确保每一笔资金都用在刀刃上、紧要处。
该项工作开展以来,省财政厅认真贯彻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第一时间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出台相关政策,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建立信息共享及宣传协调机制,推进银行机构发放专项再贷款,积极组织申请中央财政贴息。累计支持对379户重点保障企业发放优惠贷款116.5亿元,贴息后企业实际负担利率1.3%,低于国务院常务会提出的不超过1.6%的上限,有力支持了重点保障企业恢复扩大产能和企业复工复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