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江苏省初级会计考试延考申请条件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20-07-07 20:00

根据江苏初级会计考试政策的要求,满足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向报名所在地财政局申请延期至下年参加考试,并免收相应的报名考试费用。

1.孕妇或产妇。考生申请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医院诊断证明(孕妇)或婴儿出生证明(产妇,起始时间5月);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受托人居民身份证。

2.因疫情滞留境外。考生申请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出境行程、单位证明及受托人居民身份证。

3.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由各地财政局根据实际情况认定并受理。

4.因当年毕业离开学校所在地的考生,可向户籍所在地或者工作所在地财政局申请转考,不再收取相关报名考试费用。考生申请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户籍证或相关工作证明。

延期和转考申请受理时间截至2020年7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各地财政局可开设现场办理窗口,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点击“报名状态查询”,核实考生相关信息。对上述考生的申请如发现弄虚作假的,考试成绩一律作废,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违纪违规处理。

各地财政局于2020年7月17日前将延期和转考申请汇总表上报至省财政厅会计处。

2025初级会计师考试超值精品班课程+题库
全阶段辅导限时特惠,配套教辅资料!
最新资讯
备战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关注微信公众号:
中国会计网
长按保存图片
微信打开扫一扫
报考咨询、进群领资料
免费资料
学习计划
考试指南
高频考点
历年真题
精品课程
思维导图
报考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