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建筑业发票需要开清单吗?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20-07-14 09:48

营改增后建筑业发票需要开清单吗?


       营改增后建筑业发票需要开清单吗?

答:没有供应商开具销售清单的开具"材料一批"、汇总运输发票、办公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的发票,不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金.

因此,建筑企业在采购建筑材料、设备、办公用品和劳保用品和运输劳务时,如果供应商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摘要里填写"材料一批"、"设备一批"、"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和"汇总运输"时,必须在合同中发票条款一项中约定:供应商和运输方必须提供其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如果是开工程款的票:

名称:可以写工程款或者某项目工程款;

但是备注里面写明工程名称和工程地点,其他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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