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营改增后企业所得税怎么预交?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20-07-17 09:52
房地产营改增后企业所得税怎么预交?

房地产营改增后企业所得税怎么预交?

:一、将预缴的增值税依然按照原营业税的处理方式,直接作为期间费用税前扣除;

二、按照预售收入全额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暂不考虑增值税的影响;

三、按照以“预售收入减去实际预缴的增值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

四、按照适用税率(征收率)进行价税分离,以分离后不含税价格确认所得税收入。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规定,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应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或月)计算出预计毛利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营改增前,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税率为5%,计税依据为预售收入,缴纳的营业税作为期间费用进行税前扣除;营改增后,由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不得在税前扣除,所以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显得尤为重要。

80+行业真账实操,零基础会计快速上岗!出纳、做账、报税、报表、Excel、财务软件、财务经理七大系列课程
最新资讯
会计考试提醒、政策发布关注微信公众号:
中国会计网
长按保存图片
微信打开扫一扫
报考咨询、进群领资料
免费资料
财税干货
会计表格
财务模板
excel工具
免费课程
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