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要如何做会计分录?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20-07-23 08:56

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要如何做会计分录?


       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要如何做会计分录?

答:按照现行的税法,属于减免征税的企业,应当将免征的税款按照正常的计提办法予以计算,只是在最后把计提的应缴税款在月底转作补贴收入。

根据以上税务主管机关所定的办法,结合你单位小规模纳税人的实际情况,你在平时做销售账务处理时,只做

借:现

贷:主营业务收入(含税) ;

到月底时,根据应计税的销售额,统一计提一笔,即

贷:主营业务收入(计提的税款,红字)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补贴收入。

另外,由于其他附加税费是根据主税(消费税、营业税、增值税)计提的,所以不需要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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